2009年我和小郭住在香樟路的三湘小区。
有一天下班以后看见一个女的扛着一床十斤重的被子风驰电掣地从小区门口路过,小郭一眼认出来,这不是公司的新同事吗?
那是我和S的第一次碰面。
一米六的身高,干干瘦瘦,扎个短马尾,有点儿像当年正红的王珞丹。
(1)
S在新成立的技术部门,和她的主管窝在一个三人位的小办公室里,每天脸不洗脸头不梳头的样子,抖着二郎腿听着歌。男主管都不想拿正眼瞧她一眼。
中午我和小郭以及丐胖、秒哥几个会跑去小办公室玩。她会把位子让出来给我坐,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吆喝大家打牌。
男主管无奈地看着我们鸠占鹊巢,翻着白眼跑出去和校对部的女孩聊天。走到门口的时候,S还一声指令,喂,麻烦把门关上啊!
我坐在她的位子上听歌,整整一个文件夹都是英文歌,什么碧昂丝什么玛丽……我心想,这女人还真是挺装的。
后来一不小心在抽屉里瞥见一整条双叶。S看到了,豪爽地拆出一包,递给大家,要吗?两块一包,薄荷味儿,挺少女的!
喧嚣的办公室里,的确,我闻到了清新的薄荷味道。
(2)
从那以后S经常跑来我们家玩。
住在同一个小区,玩到半夜十二点都不为过。正好那时候丐胖有一个恶习,每次去逛完超市,都会来我家上厕所(……)。
最后干脆呼朋引伴,变成一堆人的大“趴体”。
我们说话时需要举手的规矩就是那个时候规定的。S的话特别多,而且特别放得开,吞云吐雾,什么都敢说,也什么都敢做。形容得刻薄一点,她不懂什么叫女孩的矜持。
但在我心里,她就是年少时我们特别羡慕的不拘小节,不羁不世的那种人。
我们聊到十一二点的时候,S的男朋友会来我们家接她。S把外套披在身上,叼着她的双叶流里流气地往前走,她的男朋友和我们道别,老实地跟在她的后面。
我和小郭惊叹,天哪,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完美配对!
那阵子我们这伙人基本上天天都在一起吃晚饭。分工合作特别明确,一起买菜,秒哥负责摘菜,丐胖负责洗菜,小郭是大厨,我负责洗碗。
S加入之后,开始加入了大厨的行列,这是我极为不满的一点,同样作为真男人,她竟然会做菜!
S的拿手好菜是鸭子炖萝卜,啤酒醉鸭,高汤乱炖,做出来的颜色清心寡欲,吃起来却让人沉沦。
我和丐胖作为吃货男女,纷纷赞不绝口,简直与小郭土豆牛肉的黄金口味不分上下。
这么多年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尝到这么好吃的鸭子,与此同时,小郭也对当时的评审结果表示质疑,因为她坚持认为那一次是因为大家太饿了。
(3)
逐渐发现S狂野本性下的贤良淑德。
她养了两只博美,黑毛叫贝贝,棕毛叫尼卡,一开始这两只是纯正的爷孙俩的关系,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关系不明(……)。
那时候我们总是站在家门口齐声大唱张国荣的《莫尼卡》。
Thanksthanksthanksthanks莫尼卡/谁能代替你地位……
尼卡就摇着尾巴欢快地跑过来往S身上跳。
其实一开始我非常害怕狗,我害怕一切软趴趴又能发热的物体。S第一次带它们过来的时候我极其厌恶,它们爬到我身边的时候,我腾地站起来退避三舍。
S穷凶极恶,她把尼卡和贝贝抱起来全摁在我身上,我吓得整个人瘫软在沙发上错乱地大叫,两只狗的腿就那样在我的脸上胡乱地踩来踩去……踩来又踩去……
场面实在是有些不雅。
后来大概是被踩多了,我也慢慢地克服了怕狗的毛病,开始跟它们亲近,大模大样地牵着它们去遛,站在门口唱《莫尼卡》引它们上身……颤抖地装出一脸慈祥地抚摸着它们的毛,仍然心有余悸。
每天早上S都要去遛这两只狗崽子。有好几次我都在家里听到小区内传来几声她独有的浑厚的吆喝狗的声音,偶尔我去上班还看到她穿着睡衣蓬头垢面一路遛狗,一路捡便便的颓废样子。
等到她气喘吁吁地赶到公司上班,时间已过十点整。对面的男主管嫌弃地看着她把包扔到一边,灌一大口可乐,才缓过神来开会。
每月迟到榜单上,我有幸排名第二,她稳拿第一。
我记得有个周末S把狗崽子放在我家寄养。
早上天还没亮它们就开始叫嚣,可是我和小郭到底不像S那么雷厉风行,直到十点多才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拖着快暴走的两条狗出去遛个圈儿。
然后又爬回床上倒下了。
如果我听得懂狗语,它俩拱我房门的时候肯定是在骂:两个懒货!放我们出去!
够了(……)。
(4)
有一天晚上,S突然披头散发地趴上了我家窗户(我住一楼。)当时小郭正在做饭,差点被窗户外面惨白的脸吓得告别厨界。
尼卡丢了。
十二月的天气,冻得人直发抖,S穿件棉睡衣拿着手电筒心急如焚地找遍了整个小区,连臭水沟都想下去捞一把。
我和郭战战兢兢地跟在她后面唱“Thanksthanksthanksthanks莫尼卡啊!”“莫尼卡啊!!”“尼卡啊啊啊啊!”跑调跑了十万八千里,也没能把尼卡引出来。
几个小时过去,连尼卡的一根毛都没见到。
小区里的香樟树枝被风吹得哗啦啦响,我和小郭蹲在树下瑟瑟发抖,S抖出她的“薄荷味儿”,吸着冷气望着天。过了一会儿她说,肯定是被哪个浑蛋抓走了。
后来我们去睡了,在房间里隐隐听到她喊尼卡名字的声音,好像都有些嘶哑。
如果小区有人报警的话,那晚上像个疯婆子一样的S肯定会以扰民罪被活捉的。
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当然,男主管都已经习惯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看到她在马路上张贴寻狗启示,小区附近的柱子上都快被贴满了——得,又多加一项罪名。
我凑过去看,启示上尼卡的照片如狼似虎,我有点儿担心会吓到路人。S在下面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QQ号、邮箱号、家庭门牌住址,外加“归还必重赏”的几个大字,一副丧心病狂的样子。
我跟她说你写得这么细致,不怕招麻烦啊?
她拎着糨糊桶往前走,只要能找到尼卡我什么都不怕,一般人哪能把我怎么样。
第二天尼卡果然找到了,是顶着一对黑眼圈的S拿两千块去领回来的。
尼卡的脸看上去比S还憔悴,被关在家里进食两天以示惩罚。
(5)
2010年的时候,S突然被某知名企业挖走了。
我和小郭忿忿不平!连S都有人看上!
知名企业在长沙往北,我们在长沙以南,遥遥相望,S得搬。告别宴设在我家,还是我们几个人,依旧有S的拿手好菜,大家聊天扯谈,一醉方休。
尼卡和贝贝在我身上表演翻滚,我拿头蹭了蹭它们,算是进行暂时的告别礼。
最后大家都聊累了,躺在沙发上打嗝,望着天花板发呆。寂静的空气里,飘着淡淡的薄荷香。
S搬走之后我们只见过几面。有一次是我和小郭去找她玩,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有一次是她过来,带着她的新男友。
谈及前任,她依旧大大咧咧地摆摆手,说,唉,他终归是降不住我啊。
新男友在一旁羞涩地笑。
一个月前,S打来电话,她要结婚了。我翻了翻她的微博,新郎是个剃着光头的艺术家。
正逢我和小郭考驾照,未能赴约。没过多久,又听说她怀孕了。照片上,她摸着圆圆的肚子和老公合照,很是甜蜜。
曾经上天入地的女汉子,已经卸下装备。因为她终是等到一人,能温柔相待,并护她周全。
亲爱的S,新年过后,我们见一面吧。
我甚是怀念当年跷着二郎腿像个爷们儿一样爱吆喝的你。
文/朵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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