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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我见风和日丽,想着闲来无事,便出门随便逛逛。哪知老天爷不讲道义,说翻脸就翻脸,半道上遇了糟心的阴雨天,被匆匆淋了一身,只得在路边茅庐下避雨。
与我一同避雨的还有一只大黑狗,光鲜亮丽,器宇轩昂,狗头离地足足有半人高,在狗界中,怕是也是个有名有姓的,亦或者是大户人家的狗。
大黑狗的嘴中叼着一只鲜血染红的鸟儿,那只鸟儿翅膀扑棱了几下,便没在动了,想来能成为大黑狗的盘中餐,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大黑狗起初蹲坐在地上休息,忽然叼着鲜血染红的鸟儿向我走来,竟让我心里莫名的发憷,我不晓得,大黑狗要做什么?莫不是嫌这鸟儿体格小不足食,要来吃我?我自问与这条大黑狗从未见过面,也不曾得罪过他,更不用说一人一狗本就存在着天然的生物隔离,人狗殊途。”
而大黑狗走的愈发的近了,我的心里就愈发的紧张了。
被人打了,我可以说是武力不如,好赖还能辩解几句,但被狗吃了,我是如论如何解释不清的。
我已经做好了殊死一搏的准备,虽然大黑狗体格健硕,但我也不是吃素的,靠墙的几根竹竿就是我的武器,只要大黑狗敢以下犯上,我就用竹竿捅他的嘴,教他什么是咎由自取。
与一条狗搏斗,并不是光荣的事,打赢了,也不好意思说我赢了一条狗,打输了,那就更说不得我打不过一条狗,打平手似乎也不是什么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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