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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枪为武术常用器械之一,被称为长兵之帅、百兵之王。
是由上古矛戈发展演变而成的,历史非常的悠久。
主要动作为拦、拿、扎。虽然郑秀手中这一根扁柺的长度有些短,但是料子却极好,外形还神似短枪。
郑秀随意挥舞了两下,拐杖的手里立刻就变得如臂指使起来。
郑秀拿着拐杖在手里面舞了一个漂亮的枪花之后就说道。
“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什么同僚之宜吗,怎么打了这么半天,连一个愿意帮你们的人都没有吗?”
“我告诉你们,在我拿出枪来的这一刻,胜负就已经决定了,别说我欺负你们,让你们的人一起上吧!”
郑秀一边说着,一边看向了其他站着的文官,似乎是想要找几个对手。
却没有想到他这一眼的效果可以说是出乎意料的好。
瞬间就有一多半的文官都踏前了一步。
毕竟写诗写不过人家,那是他们的文学水平不行。
但是要是打架还打不过人家,那就是他们小时候挨揍挨得少了。
三个尚书打不过人家一个也挺正常,毕竟郑秀现在是黄金年龄。
而且拳怕少壮,他们这些人不揍一顿郑秀都出不了这一口恶气。
甚是有人憋着劲,就准备一会直接偷袭,把郑秀打死在这金銮殿之上。
给这件事情画一个句号。
要知道,大夏的文官里面可是有很大一部分是武将的后人,都习有家传的武艺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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