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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念禾如愿得到一小碟黄豆酱时,由衷觉得在十里大队的日子才是生活。
没有你死我活的勾心斗角,也没有大爷似的必须得哄着来的实验。
在这儿她什么都不用想,特别放松。
不管她兜里是有一亿还是一块,在这儿都是队长叔想踹就踹的小崽子,他永远不会关心她赚了多少钱,只在意她吃多了酱会不会齁着。
「风铃!」
林念禾阻止了狗子们的争吵,把风铃喊了回来。
她这次回十里大队是开车回来的,很方便带风铃一起。
车是上个月刚买的皇冠轿车,88号院里住着三个人,车也停了三辆,相当阔气。
乡间的环境似乎更容易激发犬类的捕猎本能,风铃回来第一天就给她叼了只兔子回来。
兔兔那么可爱,死得好可怜。
林念禾觉得应该物尽其用,当晚就用它给风铃开小灶加餐了。
「别吵了,」林念禾把剩下半根黄瓜分给风铃,一边揉着它的脑袋瓜哄着,「要吓坏小朋友了。」
风铃咔嚓咔嚓嚼着黄瓜,很享受地哼唧着。
李大和瞧着它,乐了,他伸手摸了把风铃光滑的皮毛,问:「你要点儿酱不?」
林念禾:「……?」
她想吃酱都得自己要,风铃却被主动问?
像话吗像话吗像话吗!
风铃刚来时还很凶,整只犬全神皆备,看谁都想上去咬一口尝尝咸淡。
还是林念禾带着它挨家串了一遍门它才放松的。
「队长叔,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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