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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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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屋子里,谢婉怜继续打扫到书房,见林灿写字,发现他的字好看,像是学过硬笔书法一样,果然帅哥什么都好看,写字都那么好看。

那当然,林灿的字初中时候写的很丑,完全与颜值不符,很拉胯女同学的印象分,所以后来林灿买了好几本练字帖天天练,才有如今的硬笔书法,毕竟林灿是个讲究完美的男人,人嘛喜欢被夸奖,不喜欢被贬低,所以林灿有上进心,一个字他都较真,不成功都难。

“班长,房间打扫吗?”

“要。”

嘎吱~

推开门。

屋子不乱,任何物品都摆列整齐,被子也整整齐齐的,可见班长平时很爱干净不邋遢,加分项了。

细节往往是最加女人对男人好感的,并非是林灿身边的女人一个个无脑喜欢倒贴和他玩,而是人家在处理任何事都非常讨女人喜欢很拉亲近感。

王温婉喜欢吃榴莲,林灿不吃,你生病你最大,你喂我我吃,这不拉好感?

抱着生命垂危的老王奔跑送医,这不拉所有女儿的好感?

周小小喜欢吃甜食,你说明天少糖,那绝对少糖,你无意间说自己不喜欢吃杨桃,第二天下午茶里绝不出现杨桃,这不拉好感?

谢婉怜吃白饭,林灿点排骨红烧肉,叮嘱吃完好干活,这不拉好感?

太多这样的小细节了,细节决定成败。

其他人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和一个女孩子混熟,林灿这种高情商的男孩子没那么多时间,讲究一个高效率、最短的时间去做最有效的事情,快速拉近女孩子的关系——比如那天晚上林灿和朱妍熙散步回酒店一系列主动权忽悠下快速拉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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