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临之时,季辞领到了生平第一份报酬。
不多,400元,一半给阿玛留作家用,一半去镇上买了给程老师的回礼。傻丫头也有份,藏银镶的绿松石手链,品质一般,聊表心意。
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虫草,一股脑寄去了北京。
这次回信来得更快,小姑娘将那条破链子夸上了天,说「看起来像咬碎的蓝色巧克力糖,甜甜的」。
什么傻话,他明明在信里解释过,裂痕越多代表品质越差,等长大了再给她买更好的。
她还甜上了。傻。
程老师的回信,则带给他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她帮他报名了全国生物奥赛,邀请他暑假去一趟北京,备考参赛。
奥赛是什么,季辞其实一直没搞明白,他只知道,程老师寄给他的书他看完了,卷子也做完了,没觉得困难,还挺好玩的。
程老师说,这就叫天赋。
有点苦恼,他怎么又多出来一个天赋。
景区主管也说他有骑马的天赋,让他暑假一定要去全职上班……没办法,他必须二选其一。
最终季辞放弃了赚钱,他十分想念北京。
他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北京还能给他留下一点想头,明明是噩梦一样的地方,他从北京回来之后再也吃不了橘子。
但程家给他留下的印迹,居然比那该死的浴缸还要深。
他现在只要看到来自北京的信件就开心,会想起风雪天戴的毛领帽,程老师做的辣子鸡,还有阴云密布的天空下,某只小蠢熊吧嗒着嘴,忽然馋起了蜂蜜,跑去冰箱挖来一整勺,非要和他分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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