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是他不地道了,所以他决定好好回馈一下谢逢歌。
于是,等谢逢歌算是时间回家的时候,就看见兰笙炸厨房的壮阔场面。
谢逢歌:“兰笙……”
兰笙端着一盘烧焦得一股浓重糊味的糖醋排骨出来,手忙脚乱:“呼呼呼好烫好烫好烫!”
谢逢歌连忙接过丢桌上,紧急查看兰笙手指:“烫着了?”
兰笙抽手抓抓围裙,一副喜笑颜开的样子:“嘿嘿没事,我做了一桌子好菜。以前都是你烧菜我吃,我都没给你做过,今天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嘛。”
围裙青年兴高采烈推着谢逢歌就坐,谢逢歌这才注意到桌上的“丰盛晚餐”。
烧焦的排骨暂且不提,还有散发着浓浓酱油味的黑色番茄炒蛋、菜叶乱飘的不知名白色肉汤、以及软成一团勉强分辨出是土豆的不知名菜品。
兰笙递出筷子:“卖相确实是不太好看,但是味道应该还可以。你快尝尝!”
谢逢歌:“。”
视线在四道卖相模糊的菜间逡巡一周,最终他选择首先试吃一口西红柿,抬眸,颇有些不忍地看兰笙。
兰笙星星眼:“怎么样?味道还可以吧?”
谢逢歌坐在餐桌前,确实有仔细品味兰笙的厨艺,几乎是没道菜他都尝过之后,这才放下筷子。
兰笙:“好吃吗?”
三秒后,谢逢歌慢条斯理地挽起衬衣袖口,委婉:“我认为我们一开始的约定应该是我是你的男仆,所以,没有男仆享受主人的招待的道理,以后还是我来做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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