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松接过笔,轻轻地摸了摸笔端,还未开锋,又细细摸了摸笔管,欢喜不已:这是狼毫?他只听爹说起过这种笔,他只有两支羊毫,笔头是白的,而这支笔的笔头却是黄的。初薇点点头:年纪不大,知道得倒不少。
初薇又将另一支笔递给小蝶:你也是一样的笔,原先我想着给你买盒胭脂,还是你望春姐说,既然你也在读书,这笔比胭脂还要好,也不知你喜不喜欢。
小蝶接过笔抱进怀里,又拉着望春的胳膊,将脑袋靠在上头:还是望春姐更懂我,姐姐时而聪明时而蠢笨。这也怪不了初薇,小蝶读书一事是初薇提起的,她本意是叫她多读点书,多长点见识,以后不论做什么都能轻松一些,但实际上也从不知小蝶对读书一事是如何看法,正如旁人所言,姑娘读书又不能科考,又有何用。
小蝶是想读书的,初薇从不觉得奇怪,若是有人能供她读书,她也是想读的。但她身为亲姐,确实不知在小蝶心里,是更喜欢胭脂还是更喜欢笔。反倒是望春,早已从小蝶的刻苦中看出她对读书的热爱,她不与姐姐说,恐怕是担心给姐姐添了负重。
初薇见小蝶喜欢,更觉望春心细如发,啧啧称赞:望春你好厉害,竟真被你说中!你这般厉害,可知晓我喜欢什么?
望春笑盈盈地看过去,望进初薇的眼里:你?当然是喜欢我呀!望春笑着说话,小蝶和高松听了也是咯咯直笑,初薇心里突突直跳,一面怀疑望春是真的知晓,一面又觉望春当着大伙儿的面这般直说该是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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