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接受格雷夫斯先生的挑战”。
这一标题,别说新奥尔良市民,就连格雷夫斯本人看到都是一愣——他什么时候说要挑战薄莉?
文章里, 薄莉先是澄清了这种演出方式的出处, 绝非格雷夫斯所说的印度。
接着,她说自己已经收到了格雷夫斯迫切想要挑战她的决心——他不仅照搬了她的演出模式,还剽窃了她的演出规则, 这不是想挑战她是什么?
薄莉的文字非常心平气和。只要格雷夫斯先生的“怪景屋”开业, 她愿意第一个过去挑战。
如果格雷夫斯可以把她吓成米特那样, 她愿意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反之,格雷夫斯则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如果她在八分钟内通关, 则要给她一千美元。
这显然是一个不公平的挑战。
薄莉输掉挑战的代价是,永久离开新奥尔良。
格雷夫斯却只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就行。
这样一来,格雷夫斯想拒绝这个挑战都不行——如果拒绝,那就是公开承认,“怪景屋”不如薄莉的马戏团。
薄莉的演出可以吓倒城里有名的三位绅士,格雷夫斯的“怪景屋”却连薄莉一个女流之辈都无法吓倒。
那谁还会去看格雷夫斯的演出呢?
格雷夫斯这才发现,薄莉能在新奥尔良混得如鱼得水,是有原因的。
她操纵公众舆论的本事,绝不弱于纽约一些小型企业家。
格雷夫斯怀疑,“克莱蒙小姐的马戏团”真正的掌权人,可能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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