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习惯摸黑走夜路的人,路遇一迷路的提灯行人,将他送回人烟集聚之地,却觉得自己是为了借光走路而顺便行善。
“不用去找我哥了,不是叫我少爷么?那你来给我当长工就是了,不签卖身契的正经雇佣关系。”看样子自己说话的艺术已经被这人学去精髓了,估计那天自己打的哑迷他肯定回去苦想过。
想到这,邱归配合着说道:“得令,少爷对小的还有什么吩咐吗?”安定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对这话很受用,却不知自己在邱归眼中就是只被顺了毛的猫。
他幽幽开口,给邱归扔下了一个重磅炸弹:“确实还有一件事没来得及说,你就是‘当归’吧?”面对自己舍弃已久的笔名,邱归镇定的面部表情终于裂开一条缝,羞耻感争先恐后地涌出来,他是怎么知道的?“哈哈……年少轻狂,您见笑了。”
安定明倒也没再抓着这个点不放,也没给他追问的机会,只是留下了还装着一大碗热汤的饭盒,然后非常有少爷风度般地潇洒离去。
邱归咬着筷子,回忆起和这个笔名有关的往事,他自己曾希冀于通过投稿杂志来赚取稿费,于是在初二时的暑假拿着自己当时引以为傲的作品去四处的青年报社投递,然后到处碰壁。
最后一家名不见经传且快要倒闭的本地杂志社采纳了他的稿子,还专门给他开了个版块以示欣赏(当然是因为在矮个儿里面挑高个儿),于是他在一年的时间里一直在为其供稿,还得到了一些作为报酬的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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