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瞧上这颗海螺珠啦?”
唐歌捻起那颗鲜红珍珠,得意道:“你眼光真好,这是我大哥从海城捎回来的,据说是从女王凤凰螺里取出的,那女王螺产在海底深处,原本就极其难寻,而有海螺珠的女王螺,就更加稀有。更何况这个成色,不说价值连城,也是稀世珍宝了!”
“唉!我虽舍不得,但既然允诺你随便挑,这颗海螺珠便是你的了!”唐歌说着,将珠子塞进林岱安手中。
林岱安愣愣瞧着那海螺珠
这颗海螺珠,明明是林暮的。
有一次他们二人出海,林暮几经风波,意外打捞到一颗女王螺,发现里面藏着这颗海螺珠,十分惊喜精细。
林暮舍不得卖,要林岱安戴着,林岱安笑道:“我不喜欢戴首饰,不如你留着,给心爱的姑娘做聘礼。”
林暮脸色一红,支支吾吾。
这一看就是已有心上人,经林岱安再三逼问,才终于承认。他爱上的姑娘是个歌女,弹得一手好琵琶,身价不菲。他想要攒够钱替她赎身。
后来,林暮能够去船上做工,想来也是那歌女出了力。
不曾想,这海螺珠却出现在唐歌室内。
唐歌还以为林岱安是没见过世面,被珍宝给迷得丢了神,得意洋洋道:“像这样的海螺珠,怕是你一辈子也不可能再遇到!你把它变卖出去,换身好衣服,打扮得贵气些,省得给灵均丢人!”
林岱安脑海中闪过海上一具具歌女的浮尸,猛然抬头,满是仇恨地瞪着唐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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