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则在车里脱了外套,上身是一件白色的衬衣,手臂上有一大块干涸的血迹,似乎是受了伤。
赵知颐多看了两眼,却没多问,孟则自己都不在意,他管什么闲事。
孟家的老宅坐落在半山腰,赵知颐透过车窗玻璃看见那栋精致典雅的别墅,羡慕的口水都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了,他从盘古开天辟地就打三份工,也买不起这栋房。
真是有的人出生就在罗马,有的人生来就是牛马。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窗,还要把门也锁上钥匙吞进肚子里。
刚进客厅,就见小姑娘风一般的从楼上卷下来,想要往孟则身上扑,又生生停住了,规规矩矩的在孟则面前站好,甜甜的叫了一声:“哥!”
孟则的态度不冷不热,只是嗯了声。
小姑娘转眸看向赵知颐,脸色立刻就变了,皱了皱鼻子,“你怎么也来了?”
“给你庆祝生日啊。”赵知颐说。
“我才不需要!”余桃抿唇,“我不是邀请的羽哥吗?”
“余桃,你的教养呢。”孟则不悦。
余桃咬了咬唇角,“哥,你明知道我不喜欢他。”
“是父亲的意思。”孟则说:“你要是不满,可以去找父亲。”
余桃闭嘴了。
其实赵知颐还挺能理解余桃的。
原主跟余桃一个大学,虽然不是同一个专业,但原主在学校里也算得上是个风云人物,主要风云在他的舔狗事迹,在赵知颐成为她的嫂子之前,余桃都把这事儿当乐子看,结果现在赵知颐成了她嫂子,她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戴了好大一顶绿帽子,偏偏她还不能直接把这件事说出来,怎么能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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