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儿在街上不停地东张西望,他看到了李日知他们吃饭的饭馆,站在店外犹豫起来。
段保康请县令大人吃饭,当然不可能选那种脏兮兮的饭铺,那会让县令大人不悦的,却也不能选那种华丽的酒楼,那会让县令大人觉得,咦,你老段满有钱的嘛,你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不会是贪污受贿了吧?
段保康才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呢,所以他选的这个饭馆,价格适中,店内收拾的也整洁,当然,这是在他眼里看着价格适中,但对于赤贫的人来讲,只要是饭馆就没有便宜的,有些穷苦百姓终其一生也不会进饭馆吃饭的。
男孩很显然是没有进过饭馆的,他走到饭馆的门口,心翼翼地问门口的伙计,他们要不要收雉鸡,然后他从背后的竹篓里提出一只雉鸡来,让伙计看。
饭馆的伙计倒是满和气的,为人也不错,他道:“兄弟,你家大人呢?唉,你要卖这样的好东西,得去大饭馆才成,我们这样的店,不做炖鸡这样的大菜,我们也出不起价收雉鸡的,家鸡的生意我们都很少做!”
雉鸡和家鸡的价格那可差远了,尤其是当鸡毛比鸡肉还贵的时候,那价格就更是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了!
估计以前贩卖野物的活儿,是由男孩家里人做的,他这是头一回出来,听了伙计的话后,男孩脸上露出茫然的神色,估计饭馆不收雉鸡这件事,从来不在他的想象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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