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后
莫海岚走到家门口,听见一阵噼哩啪啦响。
十三岁的小脸蛋面色红润像苹果,还带着点婴儿肥的可爱,却十足老成地摇头叹气。“唉,贫贱夫妻百事哀。”
不是她爱说,她妈真的很傻,好好的富家小姐不做,学人家私奔,那对象也要找好一点嘛!她爸爸也不是不好,起码不嫖不赌不烟不酒,也不打老婆,就是太孝顺、太友爱了一点。
一个公务员的薪水有多少,就三、四万,要奉养父母、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加上他们的家庭……不多啦,这间地坪二十的三楼透天厝里总共住了十五个人。
至于她的叔叔、姑姑们各自婚嫁后为什么不出去独立,要携家带眷住祖屋?台北房价贵,双薪家庭不打拚个几年,哪有办法买新房?
问题是,她叔叔、姑姑们付不付生活费?人家要存钱买房,赚的钱当然是留下来,等着买新楼。
他们也不想住祖屋,既小又挤,但为了美好的未来,只得忍耐,暂避于父母羽翼下,等待机会,存够了钱,自然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可父母年纪也大了,一身的病,早就无力谋生,全靠大哥独力奉养,其他的兄弟姊妹……因为祖屋登记的是大哥的名字,难道白得“大笔”遗产的人还好意思跟“自力更生”的人伸手拿钱?
于是,非常“公平”地,莫海岚的父亲一肩扛起养家之责,莫海岚的母亲则成了公婆的专职看护——莫老先生瘫痪十余年了,莫老太太有一点老年痴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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