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严公子三十一年的生命中,有三十年都在喊无聊,那么认识戴祸水的这两个多月堪称他人生中最灿烂的精华了。
他没想过……好吧!他的确是低估了她惹祸的本领。
「原来她的名字是这样来的。」名副其实的祸水,而且是泛滥成灾、漫流遍地的超级大祸水。
严公子睨著半死不活被扛进来的大朝,她奉命去抢劫戴祸水的卖身契,一去三天,无消无息。
严公子也未曾派人细查,大朝的个性本就冷淡,除了钱和酒,她对什么都没兴趣。
虽然她名为他的贴身护卫,但除非她高兴,否则一出去三、五天,把他放在一旁自生自灭是常有的事。
不过大朝从未真正失职过,她总能在他小命休矣的前一刻适时出现,救他脱离危机,比天上的神仙还神。
要严公子说,大朝是他见过最强的武者。
因此,她一去三日,他一点都不担心。
万万没想到,大朝居然会给人打成重伤。
「安宁侯府里的高手真这么多,连你都打不过?」
她有气无力。「侯府里的高手不多,但其他地方来的高手就不少了。全部加起来……我最少砍了二、三十个如公子这般身手的人。」当然,她自己也被砍了好多刀。
「你自己说过,我这种三流身手一点都不够看。」
「蚁多咬死象。」
他要不要生气?居然被个护卫比喻成蚂蚁!
但细察心中情绪,意外的,对於这一切他只感到兴奋,却无半丝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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