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对匡云西而言,它比三十年更漫长难熬。
因为偷带印秋芙出门,导致她受伤而回,他被罚三日不准见她。
初始,他还想,反正他得为她运功逼毒,总是见得到的。
怎知大杂院诸人防他若防贼,每一运功完毕,他们就手脚棍棒齐来将他赶出房间,硬是不准他见她一面。
这还有没有天理?他可是她的未婚夫……好吧!冒牌的,但他们两情相悦啊!
他发火,却还是拚命忍耐,他们防得了一时,防不了一世。了不起等夜半三更、众人皆眠后,他再悄悄摸进她房里,照样能与她耳鬓厮磨、气息交缠个痛快。
他一点也不担心那劳什子烂惩罚,真的。
只不过他忘了一件事。秦冰跟随他多年,旁的没学到,却把一副天真脾性磨得精悍冷厉,而且,秦冰对他的个性知之甚详。
因此她干了件了不起的事——白夜随侍印秋芙身侧,连吃饭、上茅厕都不曾稍离,害他整整三日别说与印秋芙谈情说爱了,连问声好都难。
太过分了,他们到底把他当成什么?
“罪人!”这是当时众人给他的答案。
可怜的匡云西面临千夫所指的窘况,只得哀怨地认罪,摸摸鼻子、乖乖接受处罚。
只是见不着她的日子好烦闷,他干脆上街打零工,仗着一身高强武艺,保了趟短程镖,银子入袋,他终于有钱买下日前在街上所见,那块银光闪烁的貂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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