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杰持续地练习使用拐杖的技巧,发现愈常用它走路,就可以走得愈快。另外,他还发现扭伤的脚踝所造成的不便,比赤脚更少。只要附近有一颗石头,他的脚就一定会踩到它。
在他跟着小屋里飘出的食物香味,离开庭院时,他的脚掌早就已经伤痕累累了。
但他太饿了,无暇理会其他,只想要直接坐在摇晃的板凳上,吃着一大锅用洋葱、大蒜、药草和花瓣调味的炖菜,味道有如王宫菜肴一样美味。
这一餐既没酒、没肉,也没有面包,因此也不需要盘子。用餐时不是用银制或其他金属制的餐具,而是直接从粗糙制成的木碗上吃,汤匙是用剥净树皮的柳枝做成的。
但那食物的香味可以阻止一个军队的前进,而吃了一口以后,洛杰发现它的味道就像闻起来一样迷人。他从来没想过蔬菜——一种他绝不会单独食用的食物——可以这么美味。
甘蓝菜没有苦味,也没有怪味。浸过芬芳药草的芜菁松软而多汁,大片的黑磨菇吸满了洋葱和大蒜的气味,一瞬间他还以为那是羊肉或是牛肉。至于胡萝卜呢?他敢用自己的战马来下注,那些甜得不像话的胡萝卜,一定是用塞普勒斯产的糖腌过。
热腾腾、充满口感的食物在他的胃里,感觉起来不可思议地过瘾。但说实话,就算这些炖菜是煮干了或是半坏的,他也不会介意,因为他饿得足以吃掉一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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