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装满热水的浴桶里,气呼呼的宋沛恩正在用力刷洗她的身体。
看她肌肤上浮着一层淡红,就知道她刷的有多用力了。
「王家的母牛生小牛,关我什么事呀!为什么我得去?」
她是仵作,又不是帮牛接生的接生婆!
要是王家的牛莫名其妙挂了,那叫她去还有点道理呀!生小牛,跟她有什么相干呀?
那个滥用职权的混帐知县,害她被母牛的羊水喷了一身湿,骚气冲天,洗了半天耶没味还在。
再想到前天被拖去采收橘子、帮忙推陷在泥坑里的货车,她更是一肚子火。
是怎样,她看起来像苦力吗?
这阵子被贺兰拉着跑,宋沛恩才知道兴国城里居然有这么多人家,好像都走不完似的。
她也才知道,兴国城里的百姓,那么爱请人吃饭,走到哪都有人要拉他们进去吃饭。
宋沛恩也一直不知道,原来兴国城里的百姓,一个比一个话多,跟他们的啰唆知县有得拚。
她也一直不晓得,原来让人家对自己笑,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
他们没有看到她就走避,也没有对着她窃窃私语,更没有朝她指指点点。
好像这里的百姓,在突然之间对她变了一个观点。
她觉得好奇妙,这种变化让她觉得很开心。
现在走到热闹点的街道,人们不再对她皱起眉头,有些人还会招呼她,她不再需要绕小路,或专走偏僻没人的路。
第一次贺兰拉着她往大街上钻时,她还气他故意拉她去看别人的白眼和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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