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那子一开始真是打算要写单行本的,但写来写去,还是把之前郎有喜山系列的人物牵拖进来了。(唉唉,请原谅,想来是受了金庸大师太大影响,作品里的人物多多少少会有那么一点点关联)
阿编曾建议过那子,希望再独立出一个小系列,这样会比较方便打广告。
但那子前思后想,实在很伤脑筋,因当初其实是想写“刀家五虎门”的系列,也就是把刀家五兄弟变成系列稿来写,问题是刀家老二刀恩海已在《愿嫁玄郎》那个故事中抱得美人归喽,五兄弟硬生生遍插茱萸少一人,五咖欠一咖,所以本人决定忍痛放弃系列稿,,
决定要写刀义天和娉婷这一对,始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句话。
想写一对男女,在洞房花烛夜当晚,才真真见到对方的模样。
想想,这真是件恐怖到了极点的事。
又想想,那子突然意识到我家阿爹和阿娘当年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继绩再想,那子的大姑和大姑丈、二姑和二姑丈……天啊,,他们也都是啊!喔买尬!
不过,以上列举的这三对,应该在婚前有稍稍见过面。
稍稍?是的。稍稍。
那子曾听我家火爆阿娘提起,我家阿爹在决定登门提亲时,有找机会去偷看过我家阿娘,让彼此先有个底,连话也没说上,所以只能说稍稍见过面。(老爹,知道做错事了吧?就说咩,长得关,脾气八成很差,还偏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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