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恩拉拉束颈的领结,站在角落观望着全场的宾客们,他们有的人或笑或饮,或侃侃而谈或喁喁私语。
宴客的地点是华人界的大佬——
于家。
于,这个姓,是促使凡恩肯当起救火队,代替祁晴和向湛云前来的原因。
整整三天,他有三天没有见到于弦歌了。
第一天,他纳闷但不以为是的等到下班;第二天,他开始焦躁不安,不顾面子的打电话到林克集团去追问于弦歌的下落,得到的结果竟然是她请长假。他跑到于弦歌的住处去找她,门房说她早离开,两天没回来了。
第三天,也就是他慌张的想报失踪人口之际,向湛云丢了张邀请函给他,并且告诉他想知道于弦歌的下落,参加这场寿宴准没错。
于是,凡恩半信半疑的前来,只是他的金发蓝眼成了一堆东方脸孔中的异类,惹来不少的注目。
他没有看见于弦歌,却不停的听到她的名字,这才知道原来于弦歌的家世背景如此雄厚。
难怪先前阿向与阿济两人一听见于弦歌的名字时,不约而同的变脸。
他是来这儿做什么的?凡恩自问,梭巡着宴会里的每一张脸,想找寻那张烙在心版上熟悉不过的丽颜,却屡寻不着。
有些寂寞的叹口气,深觉自己与这儿格格不入的几恩有些想放弃,但一想到能与于弦歌见到面,他再怎么也想留下。
想起那天,凡恩觉得有某种情感,在他所不明白的角落生长茁壮,逐渐控制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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