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姓时的混帐男人,他居然追过来了。
雷黛薇想哭、想笑、想大叫。就在她准备葬身这蛮荒丛林时,他居然追上来了,比哥伦布当年发现新大陆还更不可思议。
然而,她并没有忘记方才的耻辱,他根本摆明了把她当白痴看!
"你追过来干什么?是不是嫌我表现得不够笨,游戏不够刺激?"她是白痴才会让他当傻子耍,进一步迷失在他高明的调情之中。
时追地一句话也没答,只是用他那双夺人心志的眼睛看着她,让她更觉得自己是笨蛋。
她受够了!原来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这么痛苦。比起莽撞的心动,她宁愿回复到几天前那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千金,至少她不懂得痛,不懂得争取的辛苦。
可是,她是真的喜欢他,即使她在他的眼里只是个傻瓜。
在无法调适的沮丧下,她哭了,来自心灵深处真正的痛哭。过去她无法了解的情绪,全在这刹那化为奔流的泪水。
该死的爹地,该死的教授,该死的一群酒肉朋友!他们全在骗她,说什么她很聪明,她很出色,其实她笨得跟猪一样,甚至比猪更笨。
"我知道你嫌我笨,嫌我不用大脑。"她是痛也是无奈地对着他吼,泪流满面, "但是,笨蛋也有爱人的权利。我喜欢你,对你一见钟情,难道这也是笑话吗?为什么在你眼里,我显得如此可笑?"就算她是笨瓜吧,起码也该给她一点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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