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突然倾盆而下,许多骑士都减速慢行了,而她却像赶着去投胎,在又滑,又湿的台北夜街上疾驰,于大小车辆的缝隙中钻进钻出。
不是她不爱惜生命,而是美娟再三警告,等到七点半算是仁至义尽,过时不候,保证人去楼空。为免失之交臂,她只好有横行街头。
她的雨衣灌满了风,在车水马龙中招摇过市。
嗯?唐宁单脚放在地上,车身半倾。
前面是不是交通事故发生,不然,怎会动弹不得?
唐宁前后左右观察一遍。前无去路后有追兵,看来杀出重围的机会不大,不禁眉心微蹙。好吧!要乱大家一起乱,反正不守法的人满街都是,不差她一个。她决定另辟战场——转战人行道。
在行人的鸡飞狗跳和谩骂声中,她一再说抱歉地挺进,好不容易来到路口不远处,却硬生生地被一位穿制服吹哨子的人拦截下来,停在某办公大楼停车场的出入口。
原来如此,笑死人,凭什么要让他们先过?路又不是他们开的,是台北市全体市民的。这种占路为王的野蛮人,在古代叫“土匪”,现在比较好听叫“权贵”,其实是换汤不换药,两者之间是乌龟和鳖的差距,他们的字典里面没有第三声的“礼”,只有第四声的“利”,两眼望去只看到自己的鼻子,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没钱的小市民活该倒楣在这里当蜗牛爬外,不要忍受他大老爷“噗”的一声扬长而去的乌烟看病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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