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小瑰子抱头狂叫奔窜中……
人家明明已经拼到第七章,眼看着就要迈入精彩大结局,可是竟然闹当机?!
完蛋了,这下要怎么交稿啊?
无力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可恶的男主角竟然占据人家的脑子不放,坚持一定要给他一个交代。
笑话!我给他交代,那谁给我交代?
呃……好吧,谁叫我要写他的故事呢?只好自认倒楣了。
乖乖的从第三早开始Key in,心中万分不爽的我,当场决定要砍掉一个人以泄心头之愤。
砍谁呢?男女主角是一定不能砍(哼!算他们好狗运!),而白目晓是当红配角砍不得,没办法只好从女主角的好朋友下手了。
大笔一挥……呃,不对,是巧手一打,就让女主角的好朋友跟主要的反派女配角合体变成同一个人。
对了、对了,就是那个光……就是那个光……
什么光?废话,对我们写作的人来说,当然是「灵光」喽!难不成还会是北极光吗?这是基本常识,懂没?
话说灵光乍现之际,小瑰子宛如喝了一整箱的蛮牛,当场活力十足的从床上跳起,冲到电脑前面拼命的打,趁着脑子宛如行云流水般不断冒出新点子,连忙准备好几个脸盆接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首先是女主角会面临的双重背叛,接着男主角的隐疾……(虽然男主角很不满,一直偷跑到我的梦里叫我改,不过谁理他啊?我就是不爽他花花公子的形象,非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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