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不是旱就跟你说了,去跟他告白,感情这种事闷在心里不会生利息,只会发霉腐烂,流脓生蛆,让自己生病。”
夜晚,寒风徐拂的公园里,一名戴着贴钻毛线帽,穿着白色运动服,长相清俊斯文的男人坐在铺着大方巾的长椅上,正伸出十根修长手指,在路灯下带着一脸得意的表情检视自己白天刚做完保养的闪亮指甲。
他一举一动宛如贵族般优雅,出口的话却让人作呕,幸亏韦倩琳早已习惯他的“言行不一”,闻言只是笑一笑。
“我是他的秘书。”她摸摸狗儿的头,拿出报纸,带点无奈地强调。当初是她自己选择了这个不能爱上他,又肯定会被他拒绝的身分,如今哪有资格去对他告白,不用说就知道会有什么结果了。
“所以,在他开开心心抱着别的女人庆祝的时候,你就只能一个人蹲在这里喂狗,捡狗大便。”他看着自己的手指,斜睨一眼蹲在地上的“傻妹”,同情又不屑她这种畏首畏尾的感情态度。
这男人叫陈兆纬,原本住在韦倩琳租屋处的隔壁,经常碰面又聊得来,两人当了快三年的邻居,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前几个月前他搬去与爱人同志同居,因为也在邻近社区,所以偶尔还是会在运动时碰到面,聊聊彼此近况。
韦倩琳把他当成好兄弟、好姊妹,什么事情都会跟他说,暗恋上司的事也不例外。陈兆纬经常劝她别把爱情藏在心底,偏偏她那颗脑袋屡劝不听,让他替她感到不舍又不值,不懂她既然得不到,干么也不干脆换个目标,谈场不会害人长皱纹的恋爱,白自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了几年宝贵时间多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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