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博霓坐在包厢里,眼睛直直地看着门,外面的天色正一寸寸地暗下来,吞噬了白日的晶亮。
啪的一声,一个人拉开了包厢的门,迳自走了进来,方博霓并无讶色,“怎么这么慢?”
“大小姐,我穷呀,只能靠两条腿过来。”来人郑毅伸手拿着桌前的玻璃杯,呼呼地喝着。
“你穷?”方博霓轻哼一声:“你要是穷,我就不用活了。”
郑毅是她大学时的学弟,那时的郑毅很狼狈,据说家境很困难,当初他身她借钱,她看他有几分本事,而她手上也有闲钱,就借了出去,于是他们两个人就成了朋友。
其实她还满佩服他的,被困境逼到了头,居然拿着她借给他的钱跑去买股票,还没有输得很惨,漂亮地赢回了一个股神称号。
“呵呵,学姐,你找我什么事?”郑毅笑嘻嘻地说,他的五官很平凡,但是组合在一起还是满耐看的,并没有任何小家子气的感觉,他刚才喊穷的模样倒是有些喜感。
“嗯。”方博霓垂眸,“是有一件事情要你帮忙。”
“什么事情?”
“我希望你把在方氏百分之五的股份卖给我。”方博霓没有转弯抹角,很坦然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郑毅闻言,仅是挑了一下眉,“不卖给你,直接给你吧。”他能买到方氏的股份也是因为她先借了钱给他,他后来才有了自己的工作室,有能力从别人手上买下方氏的股份。
当初郑毅买到方氏股份纯粹就是狗屎运,因为要卖股份的人想卖给跟方氏完全没有关系的人,而郑毅就是最佳人选,只是没人想到他跟方博霓有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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